:::
文章列表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113 學年度高職以下(含國小與國中)公費單獨招生暨轉學單獨招生文宣,鼓勵與推薦對傳統表演藝術有興趣者報考。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113 年 2 月 22 日戲曲教字第 1135000544 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為全國唯一 12 年一貫制培育傳統表演藝術專業人才首府,入學後均享公費待遇,經升部評鑑通過者可直升國(高)中及四技部(如附件 1 至 4 )。
三、旨揭招生相關資訊如下:
(一)國小部單獨招生:
1、招生科別:京劇科、民俗技藝科。
2、招考年級:國小五年級。
3、報考資格:國小四... 觀看完整文章
函轉「基隆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及「113 學年度外縣市入學基隆市國民中學新生調查表」各 1 份
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 113 年 2 月 16 日基府教學參字第 1130207309 號函辦理。
二、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基隆市且欲返回基隆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並於 113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前送至註冊組,俾利協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
三、基隆市 113 學年度國中新生報到日期如下:
(一)實施實驗教育學校(南榮國中): 5 月 13 日。
(二)總量管制學校(銘傳國中): 5 月 13 日。
(三)私立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3 年 2 月 17 日南市社助字第 1130265681 號函及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13 年 2 月 5 日賑基字第 0001130027 號函辦理。
二、該基金會為協助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就學困難,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符合申請者請將申請表件於即日起至 111 年 3 月 4 日前送至註冊組彙整辦理。
三、有關助學金申請資格及表單,敬請參閱該會網站 https://www.tf4dr.org/或以下附件。
四、隨函檢附該會來函、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件。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至本( 113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二)止,請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至區公所申請。
說明:
一、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申請表件各 1 份供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使用(網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2 年 9 月 2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123906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如附件 1 )辦理。
二、申請本案獎學金之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
(一)就讀本市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請學校承辦人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二)本案原住民籍學生之認定以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別,分別為阿美、泰雅、排灣、布農、卑南、魯凱、鄒、賽夏、雅美、邵、噶瑪蘭、太魯閣、賽德克、撒奇萊雅、卡那卡那富、拉阿魯哇共 16 族;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請... 觀看完整文章
113 學年度畢業生入學花蓮縣國中新生注意事項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3 年 2 月 2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25737 號函辦理。
二、如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花蓮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於 113 年 3 月 11 日(星期一)前轉知註冊組,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
三、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 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項下查詢。
本市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本市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
申請日期至 113 年 3 月 16 日止,請推薦符合資格學生依限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說明:
一、本案申請條件及標準如下:
(一)申請條件: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之清寒學生。
1、國中: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並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當學期未有曠課,且記過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2、國小:各領域學習課程之學期評量結果均優等(九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者。
3、適用對象:
(1)低收入戶學生。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3)中低收入戶學生。
(4)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三...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19 日北市教中字第 11330337682 號函辦理。
二、本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臺北市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請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請於 113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前,依旨揭告知註冊組,俾利協助轉知臺北市進行審查作業。
(二)倘符合下列優先分發資格者,請於 4 月 26 日至 5 月 2 日間,攜相關證明文件至各該學區國中進行審查:
1、學生於 112 年 12 月 31 日前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各該學區,其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2、學生與... 觀看完整文章
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桃園市且於 113 學年度欲返回桃園 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於 113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前通知註冊組,俾利協助通知學區學校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 三、桃園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劃分表請至桃園市政府教育 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學校專區」-「學 區資訊」項下查詢。
函轉新竹縣 113 學年度總量管制學校及入學作業時間表,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12 日教國字第 1121300672B 號函辦理。
二、新竹縣(以下簡稱該縣) 113 學年度經核定為總量管制學校計有東興國中、仁愛國中、成功國中、勝利國中、文興國中(七年級)、六家高中國中部(七年級)、東興國小、六家國小、十興國小、安興國小、興隆國小、光明國小、博愛國小、中正國小、嘉豐國小(一至三年級)、新豐鄉松林國小、竹東鎮二重國小、湖口鄉新湖國小等 18 所學校。
三、檢附該縣「113 學年度總量管制暨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入學作業時間表」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