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畫作內容:
學生主題創作類別及創作主題:
一、平面設計類
(一)國中 7-9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二)國小 5-6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三)國小 3-4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二、小書繪本類
(一)國中 7-9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二)國小 5-6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三)國小 3-4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三、繪畫類
(一)國小 3-4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二)國小 1-2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肆、送件時間與地點:
一、送件時間: 104年 10月 5~8 日上班時間送(寄)達。
(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送件地點: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
(710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 166號)
伍、規格內容:
一、平面設計類
(一)作品主題:可加上文字創作在圖畫裡。文字以 50 字為限(可注音或英文,不可以電腦打字)。
(二)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三)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紙雕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四)作品製作完成在背面黏貼報名表(如附件、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二、小書繪本類
(一)作品規格:主題作品規格不拘、字數不拘,小書繪本類文字可用書寫或電腦印製。
(二)製作材料: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他人作品。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作品限於平面繪作,並妥為裝訂。
(三)作品須完整呈現一本書的形式:包含封面、糊貼頁、版權頁、封底、書背等。
(四)作品製作完成在封底黏貼報名表(如附件、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三、繪畫類
(一)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二)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柒、評審與獎勵:
一、評審標準:內容 50﹪,創意 30﹪,表現手法 20﹪。
二、參賽者獎勵原則:各組錄取特優 3名、優等、甲等及佳作若干名,特優頒發獎狀及獎品,優等、甲等及佳作頒發獎狀。
三、指導教師獎勵原則:指導學生獲特優者嘉獎貳次,優者嘉獎壹次,甲等者頒發獎狀。
四、每件作品限 1位指導老師及 1位參賽學生, 1 位教師同時指導數位學生皆入選時,限敘獎 1 次。
五、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特優獎項將以從缺論;優等、甲等及佳作入選件數各組別約 1/10,視參賽件數之數量及作品品質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