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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最新消息 | 2016-06-13 | 點閱數: 542

參、畫作內容:

一、平面設計類

(一)國中 7-9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二)國小 5-6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三)國小 3-4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二、小書繪本類

(一)國中 7-9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二)國小 5-6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三)國小 3-4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三、繪畫類

(一)國小 3-4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二)國小 1-2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以上三類別以家人關係為主軸,其範圍可涵蓋家庭教育法之所稱之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失親教育、倫理教育、多元文化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

肆、送件時間與地點:

校內收件時間: 105 年 9月 20 日(二)下班前 以利前置作業

一、送件時間: 10595()23()上班時間送()達。

 (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送件地點:臺南市立六甲國民中學輔導室

 (734臺南市六甲區民權街 43)

 

 

伍、規格內容:  

一、平面設計類

(一)作品主題:可加上文字創作在圖畫裡。文字以50字為限(可注音或英文,不可以電腦打字)

(二)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三)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紙雕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四)作品製作完成在背面黏貼報名表(如附件),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二、小書繪本類

(一)作品規格:主題作品規格不拘、字數不拘,小書繪本類文字可用書寫或電腦印製。

(二)製作材料: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他人作品。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作品限於平面繪作,並妥為裝訂。

(三)作品須完整呈現一本書的形式:包含封面、糊貼頁、版權頁、封底、書背等。

(四)作品製作完成在封底黏貼報名表(如附件),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三、繪畫類

(一)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二)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陸、參加對象與組別:

   一、參加對象:

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6班以下最多3件;7-25班學校各類最多請送6件;25班以上學校各類最多請送9件作品。超過件數依據送件清單順序取件,參加比賽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組別:

(一)國中7-9年級組

(二)國小5-6年級組

(三)國小3-4年級組

(四)國小1-2年級組

柒、評審與獎勵:

一、評審標準:內容 50﹪,創意30﹪,表現手法20﹪。

二、參賽者獎勵原則:各組錄取特優 3名、優等、甲等及佳作若干名,特優頒發獎狀及獎品,優等、甲等及佳作頒發獎狀。

三、指導教師獎勵原則:()指導學生獲特優者嘉獎貳次及頒發獎狀。()優等者嘉獎壹次及頒發獎狀。()甲等者頒發獎狀。

四、每件作品限 1位指導老師及1位參賽學生,1位教師同時指導數位學生皆入選時,限敘獎1次。

五、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特優獎項將以從缺論;優等、甲等及佳作入選件數各組別約 1/10,視參賽件數之數量及作品品質決定。

六、作品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有,得擇優作品印製文宣品,不再另支稿費。

捌、退件與附則:

一、退件:由家庭教育中心上網公告退件時間,由各校至指定學校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回者,則視同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

二、附則: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學生個別創作,如係臨摹他人或自己曾經得獎之作品,均不予以評選,指導教師請確實把關,如發生冒名、頂替之情事,將由參賽者與指導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經評選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用,有權進行後續之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作者需無條件同意。

玖、成果展示:

一、第一階段(暫定):永華市政中心,1124日至30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計5

二、第二階段(暫定):民治市政中心,121日至7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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