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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翁慈青 - 最新消息 | 2021-10-20 | 點閱數: 145

教育公告186936(110/10/18)

重申落實教育部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各項措施說明:

 

一、本局110820日南市教安()字第1101011689號函及110105日南市教安()字第1101215145號函諒達(本局110820日第183668號公告及110105日第186310公告)

 

目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但防疫鬆綁不鬆懈,防疫期間,請貴校()確依本局上開函頒之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調整前開指引有關校園餐飲、集會活動及戶外教學活動防疫規定及原則,持續加強落實校園各項防疫措施,維護師生健康安全。

 

三、請提醒學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如出現發燒、咳嗽等COVID-19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並儘速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個人衛生:

 

1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2、落實入校(園)時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額溫<37.5℃;耳溫<38℃)、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3、在校期間應落實量測體溫、勤洗手,且除用餐及飲水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落實門禁管制:

 

1、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但經學校及幼兒園認定有入校必要者除外。

 

2、確有必要入校時,務必落實實聯登記制、戴口罩、量體溫,並由學校規劃接待專區及校內動線,禁止進入教學區。

 

()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1、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為2-3次。

 

2、學校學生交通車與幼童專用車加強車內清消,且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位。

 

3、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

 

4、校園開放之操場及其他戶外場域,如籃球場、網球場及兒童遊戲場等,請落實定期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加強清消頻率。

 

()學校及幼兒園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不得併桌共餐;用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備妥適量洗手設備,定期盤點校內緊急防疫物資存量並適時增補,以提供校內師生緊急應變或特殊需求時使用。

 

四、請隨時注意疫情資訊及相關規定,可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首頁( https://www.cdc.gov.tw/)查詢相關訊息,亦可參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站相關疫情及中、英文宣導素材,增進防疫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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