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宗旨:
一、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
二、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
貳、組織:設置「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於比賽會場簡稱大會)由以 下單位組成;本會設置要點,由決賽主辦單位訂定之。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 :初賽: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決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決賽承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雲林縣政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四、協(合)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五、本會暨決賽主辦單位聯絡資訊 地址:( 10066 )臺北市南海路 43 號 電話:( 02 ) 2311-0574 傳真:( 02 ) 2311-7550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 https://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 https://www.arte.gov.tw
* 詳情請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