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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小:
(一)各領域工作小組輔導區內均為夥伴學校,但因考量場地與觀議課活動進行,由教育局規劃並參酌各領域工作小組輔導方式,擇定需核派目標教師數參加(為促進同儕共學以領域召集人或學年團隊參加為原則),留在校內教師請各校另為安排進師進修。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各領域工作小組建立夥伴學校共學-分區到校諮詢服務輔導區劃分表及各領域工作小組夥伴學校共學時程規劃如附件。
(二)各領域工作小組輔導區所有學校均為夥伴學校,請各校均需依計畫核派相關人員與會,課程活動後將統計並公布各校出席率,將檢討未派員學校,請各校務必派員與會。
二、國中: 106學年度第 1 學期國中分區到校諮詢服務時程、承辦學校及各領域時間如附件。
三、鑑於部分學校有派員不足及出席情形不確實情事, 106學年度第 1 學期報名及人員控管方式調整如下:
(一)各分區承辦學校於開學前將各次到校諮詢服務之學習護照開設完畢,請各校知會教師於開學後 3 週內完成報名。
(二)請各分區承辦學校開設線上填報,請各校於開學後 3 週內提交該學期參與到校諮詢服務教師名單。
四、由各輔導團做初端掌控,於每次到校諮詢服務時確認應出席與實際出席名單,再由本局進行後端掌控,針對配合情形不佳之學校進行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