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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行政院為落實「0-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自本( 110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軍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措施(加 發 2 成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0 年 6 月 2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04000594 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二、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行政院於本年 5 月 6 日院會提出「少 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政策,其中育 嬰留職停薪津貼(以下簡稱育嬰留停津貼)由現行 6 成薪提 高至 8 成薪,外加之 2 成薪並由中央全額負擔,軍公教人員 亦一體適用。 三、為落實前開政策,自本年 7 月 1 日起,依「軍人保險條例」 第 16 條之 1 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35 條等規定請領育嬰留 停津貼...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代理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依規定支領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者,其教師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標準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65977 號函辦理。
二、教師代理主管職務,依規定支領主管職務加給者(即連續代理 10 個工作日以上者),其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
(一)為期學校教師與公務人員權益衡平,有關考核年度內教師代理主管職務,並依規定支領主管職務加給有案者,其成績考核獎金之主管職務加給計算方式,比照公務人員改以實際代理主管職務所跨列之月數,按比例計算。
(二)倘於考核年度 7 月 31 日依規定支領主管職...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教育部來函有關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職前曾任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年資,教師證書科別與聘任科別依「中等學校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認定,屬於同群-專長者,或未區分專長之群別屬於同群者,可採計該段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辦理提敘薪級至所聘職務等級最高年功薪執行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70291 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 110 年 6 月 2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18030 號函釋,自 110 年 6 月 2 日起可採計旨揭年資辦理提敘或重行敘定,其符合之私校專任教師年資並不以 110 年 6 月 2 日後年資為限。教師倘具旨揭年資,其重行敘定之生效...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為強化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觀念,深化宣導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事宜,請查照並鼓勵所屬人員上網學習。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 110 年 6 月 4 日公訓字第 1102160188 號函辦理。
二、保訓會為廣泛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知能,特擴大辦理數位學習抽獎活動,凡於本( 110 )年內,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文官 e 學苑加盟專區完成「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與實務」課程,經線上成績評量達 90 分以上者,即可參加個人獎抽獎;另各機關有 15 人以上完成上開數位課程,且評量成績均及格者,即可參加團體獎抽獎,請貴機關加強宣導並鼓勵所屬人員上網學習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相關課程;該會將...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教育部來函有關「有關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職前曾任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年資,教師證書科別與聘任科別依中等學校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認定,屬於同群-專長者,或未區分專長之群別屬於同群者,可採計該段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辦理提敘薪級至所聘職務等級最高年功薪,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2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18030 號函辦理。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課程綱要實施,教育部業調整教師證書引用之法規及名稱,職業群科教師證書改以「群」或「群加註專長」方式發證,不再以「科」方式發證,且教學現場亦須引進符合多元選修課程需求之師資質量,以落...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 111 年(西元 2022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10 年 5 月 28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03001945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 111 年全年 365 日,總放假日數 115 日,連續假期(含例假日)包括開國紀念日( 3 日)、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 9 日)、和平紀念日( 3 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 4 日)、端午節( 3 日)、中秋節( 3 日)及國慶日( 3 日),另配合除夕及春節連假調整放假,於 111 年 1 月 22 日補行上班。
主旨:檢送本府 110 學年度特約托育機構名單 1 份,請查照。
說明:特約托育機構契約期間及提供服務措施內容請參考旨揭名單,另各特約托育機構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托育服務專區(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0A400 )分頁下載參閱。辦理子女托育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