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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函以,有關放寬公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生育、喪葬補助規定如說明,並自即日生效
一、依據行政院 113 年 8 月 22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1549 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至 第 6 款,及教育人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2 項第 4 款至第 7 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 薪期間發生配偶生育,得申請生育補助。
三、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至 第 3 款,及教育人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5 月 17 日府新影字第 1130716594 號函轉知。
二、為讓大臺南地區之人文風采、在地文化及市政脈動能透過市民觀點去發掘呈現,本府特舉辦「113 年社區影像紀錄人才培訓班」,教導參訓學員利用攝影機述說地方故事,成為公民影像紀錄者。課程內容包括紀實影片倫理、影像美學賞析、著作權及合約等理論課程及攝影機操作實務、後製剪輯製作實務、專題創作等實作課程(詳情請參閱報名網站)共計 73 小時。
三、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報名網址:https://www.south.org.tw/dv113/info/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復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應適用前開辦法所定之支持服務。
三、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三)服務流程:由服務對象自行或經服務對象同意後由學校轉介提出申請,由本局受託單... 觀看完整文章
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 ,簡稱 EAP)是一套運用於工作職場的方案,目的在發現並協助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的個人問題(包括健康、婚姻、家庭、法律、情緒等),及協助組織處理可能影響生產力的相關議題,本府提供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員工協助資源如下,請參閱:
一、臺南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提供員工協助方案資源、簡式健康量表及心情溫度計 APP 等工具
二、臺南市政府員工協助福利及關懷網:提供心理諮商、健康諮詢、稅務諮詢、法律諮詢、管理諮詢等服務之申請
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提供教師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本府 113 年度特約商店名單
說明:特約商店契約期間及提供優惠措施內容請參考旨揭名單,另各特約商店文宣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優惠商店專區(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40000 )分頁下載參閱。使用員工優惠折扣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