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6 月 2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40067706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請學校之業務帳號承辦人至全教網(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行校內教師資料及業務帳號之更新與維護。
(二)校內教師資料更新:
1、中小學及特殊教育學校之教師,如有基本資料或服務單位異動,請依下列方式處理:
(1)更新教師任教科目或職稱等基本資料之操作,請詳見附件說明(附件一)。
(2)使用「教師資料登錄」功能,可更新新進教師之服務單位。
(3)透過「本單位教師帳號管理」之「離職/轉校/退休」功能,可將教師轉出學校。
2、另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全教網將於「教師資料登錄」與「教師個人帳號」等項目,新增外籍教師統一證號之辨
識與驗證機制,屆時學校可依前述方式於全教網自行建置外籍教師資料,並協助其帳號申請及異動管理。
3、幼兒園教師如有服務單位異動,請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 https://ap.ece.moe.edu.tw )完成資料更新;全教網每日凌晨定時依該系統資料(不包含異動待審資料),自動同步更新教師與服務園所資訊。
4、教師若以「教育體系單一簽入服務」帳號漫遊登入全教網,系統將依當下資料,自動更新其服務學校資訊,爰為確保資料正確,請同步更新教務相關行政系統內教師資料。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全教網團隊,電話:(07)725-8600 ,信箱: inservice@mail.nk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