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政策的機會,教育部已明訂學生向「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建議與提案的流程與方式,本校配合辦理公告如下: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2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110041 號函 辦理。
教育部為鼓勵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政策討論,已訂定:
📌 學生提案受理流程
📌 提案受理時間與方式
📌 可提案之主題範圍
學生可依規定,透過正式管道向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意見與建議,讓學生的聲音被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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