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4 年度課後照顧班 18 小時研習營
說明: 一、適合對象:臺南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課後照 顧中心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至少十八小時者。 二、相關課程資訊及報名訊息,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場次請詳見附件
新進跑馬燈填報區
按此前往報名114學年度上學期課後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