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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翊綺 - 最新消息 | 2016-08-12 | 點閱數: 811

臺南市新營區新進國民小學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第三次公告
壹、 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105/7/26教育局公告編號91005
貳、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特教長期代理教師
職缺 正取  1
名額 備取  1
名額 聘期  105/8/29-106/7/0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本校招聘類別為一般特教巡迴代理教師,需支援本市調配特教巡迴任務。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1次招考:公告時間 105081日(星期一)下午8時起至105087日(星期日)下午6時止。
2次招考:公告時間 1050809日(星期三)下午4時至1050810日(星期四)下午6時。
3次招考:公告時間 1050812日(星期五)下午4時至1050815日(星期一)下午6時。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 web.sj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www.tn.edu.tw/index.htm)
三、簡章表件: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 web.sjes.tn.edu.tw/)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 web.sjes.tn.edu.tw/)公告。
1次招考:報名日期 10508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50808日(星期一)上午1000分。
2次招考:報名日期 1050810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50811日(星期四)上午1000分。
3次招考:報名日期 1050815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50816日(星期二)上午1000分。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41號。電話:06-6322378#101201。)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1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七)報考臺南市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
四、報名方式:請先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點選報名,完成線上報名後,至新進國小教務處現場報名或委託報名(恕不接受通信報名)。於報名時現場檢齊繳驗表件,即當場接受資格審查,合者約試。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五)最近3年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同時列為臺南市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代理教師候用名冊者。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5089日(星期二)上午930起。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50812日(星期五)上午930起。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50817日(星期三)上午930起。
二、應試人員請於是日上午830分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請老師自訂教材,版本不限)
(二)時間:每人10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於試教應試完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50809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50812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50817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
二、成績通知:當天將正備取人員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教網中心「學校校務資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1次甄選:錄取報到 1050810日(星期三)上午10時前。
2次甄選:錄取報到 1050815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
3次甄選:錄取報到 1050818日(星期四)上午10時前。
玖、聘期和薪資:
一、聘期:自105829日起至10671日止,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以市府核定為主
二、薪資待遇: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按學歷支給月薪,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勞退金。
三、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拾、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sj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代理聘用期間,特教巡迴工作依本市規劃擔任支援任務。如因教學不良或表現不佳,影響支援任務及學童權益,本校得隨時解除代理職務。
五、教師應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78條規定及避免違反刑法第227條之規定,若有前揭情事發生,則依法令規定,予以停聘或解聘。
六、申訴專線電話:06-6322378#105 (人事室信箱:hk1810626@tn.edu.tw
七、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6322378#101 (教務處)
八、考試相關事項:06-6322378#101 (教務處)
拾壹、本簡章經本校代理教師甄選委員會通過後實施,陳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錄取名單送臺南市政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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