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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美燕 - 教務 | 2017-06-28 | 點閱數: 708

一、徵文主題:

(一) 國小中年級學生組:參訪海洋類景點(含水域、溪流及博物館等)遊記

1.文類:散文 

2.字數: 600 至 800 字,作品以 500 字有格稿紙謄寫清楚(不限鉛筆或原子筆)。

3.並請用 A4 打字, 14 號字、標楷體,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二) 國小高年級學生組:實踐海洋公民

1.文類:散文

2.字數: 800 至 1000 字,作品以 500 字有格稿紙謄寫清楚(不限鉛筆或原子筆)。

3.並請用 A4 打字, 14 號字、標楷體,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二、徵文題目:依各組徵文主題自訂題目(未依各組主題撰文則不列入評分)

三、校內作品收件時間:民國 106 年 8 月 31 日(四)。

四、各班徵稿件數:自由投稿。

五、檔名範例:三年 4 班李小白屏東海生館一日遊(上傳校網左側)

六、獎勵:依台南市推動海洋教育實施計畫獎勵辦法,頒發獎狀以示鼓勵。

七、注意事項:

     (一) 投稿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

(二)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附件一、附件三,請楚寫明,並簽署「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

(三)徵文辦法若有修訂或未盡事宜者,另行公布於本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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