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5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58249 號函及 109 年 4 月 6 日 109 年度第 1 次國民中小學中輟預防及復學輔導業務聯繫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表彰各相關單位及人員致力於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之傑出貢獻,以達鼓勵各單位敬業負責之精神,教育部國教署特辦理旨揭評選。 三、旨揭評選表揚類別分為「績優單位」及「績優人員」,說明如附件。
新進跑馬燈填報區
按此前往報名114學年度上學期課後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