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資格:低收入戶有效資格(如受理期間雖無低收入戶資格,但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申請),俟檢核申請學生資格無誤後,均會審核。
2.申請期限: 3 月 3 日止。
3.請符合資格者於期限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新進跑馬燈填報區
按此前往報名114學年度上學期課後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