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八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0 年 2 月 5 日原民綜字第 1100006133 號函辦理。 二、旨揭《原住民身分法》修正條文業經總統 110 年 1 月 27 日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07741 號令公布,並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524 號(另見總統府網站 https://www.president.gov.tw 公報系統)。
條文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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