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本要點第三點「優秀學生獎學金補助項目及基準」第二款第 1 目,
具有特殊才藝(語言、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
體育、技藝),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
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上開資訊請各校公告並周知具原住民身分學
生,符合資格者可申請獎學金,切勿影響原住民學生權益。
三、檢附原住民學生優秀獎學金要點並實施計畫(如附件)。
四、請各校盡速辦理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作業,並於110 年 3 月 26 日(五)前跟註冊組提出申請
詳情可參閱附件或https://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74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