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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設籍花蓮縣(以下簡稱該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 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
請 3 月 1 日前告知註冊組協助轉知訊息以方便辦理入學事宜。
三、有關該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該縣政府教育 處全球資訊服務網( http://www.hlc.edu.tw/)「公務資 源-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111 學區 劃分表」項下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