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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 104 學年度國小美術藝才班鑑定簡章
說明:
一、本案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本局104 年 1 月 16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30036536 號函核定辦理。
二、相關各項藝才班、資優方案簡章,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3)之「文件下載」區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