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公告 李秀玲 - 教務 | 2022-09-19 | 點閱數: 16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23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110108542 號函核定之「臺南市 111 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 推動方案」辦理。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 111 學年度起國一、國二生每週必修 一節本土語文課程,國三列為彈性學習課程,為鼓勵更多 現職教師投入擔任本土語文授課教師,特定訂旨揭計畫。

三、請各校廣為宣導,鼓勵所屬踴躍參與認證考試,申請及獎勵程序請參閱實施計畫。

  •  
    1) 臺南市111學年度獎勵教師參加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實施計畫.odt
:::

好站推薦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