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105 年 3 月 10 日台水七觀字第 10500049690 號函辦理。
二、澄清湖已於 103 年 3 月 25 日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為拓展環境教育業務,結合園區周邊之救國團與海洋奇珍園,推出澄清湖水精靈生態探索體驗合作案。
三、活動說明:
(一)內容:探訪澄清湖、參訪自來水公司淨水場、海洋奇珍園及創意 DIY 活動等。
(二)請預先於一個月前向救國團(澄清湖水漾會館)提出申請,以利活動講師與場地安排;環境時數登錄作業,由活動單位自行登錄。
四、檢附「澄清湖水精靈生態探索體驗」活動 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