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105 學年度一、四年級學生健康檢查業已完成,已發下健康檢查結果通知單,請學生家長依說明辦理複檢矯治。
一、依據本市 10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針對初檢結果正常之學生,請家長在「學生健康檢查結果通知單」回條上簽名後將回條交回,報告自存。
三、針對初檢結果異常之學生,請家長依照「學生健康檢查結果通知單」上建議就醫科別,將學生帶至醫療機構複檢,及繳回「健康結果矯治狀況回條」,以利追蹤與彙整造冊。
四、清寒或無力就醫學生,包括無健保學生、公所證明為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及學校開立證明者,請家長於接獲檢查結果通知書後 1 個月內,依學檢分區前往各區承攬醫院、承攬... 觀看完整文章













